为进一步加强龙岩中心城市交通管理工作,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,经龙岩市政府同意,决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管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及名额
面向本市招聘80名男性交通协管员,全部用于龙岩中心城区协助交通警察开展工作(首批先行招聘40名)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2、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工作勤奋,有责任心,吃苦耐劳,作风正派,乐于奉献,遵纪守法。
3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(复退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学历)。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高168厘米以上,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1.0,无残疾,无口吃,无传染病,血检正常,无色盲、色弱,其他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。
5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,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计算至2009年6月30日)。
6、符合公安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。
7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、公安院校毕业生、有交通协管员工作经验的、受过表彰的优先聘用。
8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交通协管员:
(1)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;
(2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(3)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;
(4)道德败坏、有流氓、偷窃等不良行为的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新罗区曹溪浮蔡交警支队政治处(四楼)报名,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7月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,联系电话:2776115。
2、携带材料:
(1)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六张。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、毕业(学历)证、复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3、资格审查:
报名结束后,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四、考试办法
招聘考试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交警支队组织,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
(一)考试形式
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(分别按40%和60%计入总成绩),报考人员均须参加,各科考试采取100分制。
(二)考试时间、地点
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考试科目、内容
1、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。
2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内容为重点。
3、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的面试办法进行(满分100分)。
(四)考试程序
1、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。如果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,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(另行确定)方可进入面试。
2、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确定相应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;若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,面试必须合格方为有效。
3、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(笔试及面试的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,下同),按 1: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,所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,以优先聘用者为先,其次按笔试高分为先。
5、笔试、面试结束,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公告栏予以公示。
五、体检与考核
(一)体检
1、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2、体检内容:按招聘条件第四条要求进行(体检费自理)。
3、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,不予考核,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。
4、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(二)考核
1、体检合格者由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进行考核、政审。
2、如有考核、政审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,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。
六、聘用程序
1、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的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栏予以公示5天。
2、公示期满,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确定为招聘人选,办理有关手续。
七、受聘人员的待遇和管理
1、经济待遇:每人月基本工资1200元(含个人缴交的社保费),用人单位负责缴交单位应缴的社保费、劳务派遣管理费和服装费、装备费及勤务补贴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订立合同,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。
3、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,聘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,双方同意,可以办理续聘手续。
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
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跳转: